奖助学金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资助管理 >奖助学金 >正文

【转发】关于做好期末勤工助学与春节(寒衣)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2 作者:张凤姣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次

    各用工单位、各学区:  

    为确保期末勤工助学工作有序开展,学生有充足的迎考复习时间,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有经济条件回家过春节、添置御寒冬衣,现就做好期末勤工助学与春节寒衣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末勤工助学工作安排

    1、工作截止日期。教室卫生管理岗位人员(包括教室卫生保洁员、教室卫生监督员与教室卫生总负责人)工作至2016年12月31日(最后二周由后勤集团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教室卫生打扫);其他勤工助学岗位人员工作原则上截止于2016年12月23日,如用工单位工作特殊需要,在不影响期末迎考复习的前提下,经学生本人同意并报学生处助学解困中心备案后,可酌情延长。

    2、寒假用工安排。1月份和寒假期间,需要安排学生从事勤工助学岗位工作的用工单位,于2017年1月11日之前报学生处助学解困中心备案。

    二、12月勤工助学工资报送和本学期工资差额补足说明

    1、12月份工资报送日期。各用工单位于12月9日前将12月份勤工助学工资在学工系统勤工助学的酬金发放填写完整。

    2、12月工资结算截止日期。教室卫生管理岗位人员工资预结算至2016年12月31日;其他岗位人员工资预结算至12月23日。因故无法事先结算工资的,可以在下学期初补发。

    3、勤工助学工资差额补足发放。为充分体现勤工助学的资助性质,更好地发挥勤工助学的助人自助育人功能,决定给予本学期从事校内勤工助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差额补足。发放金额由学生处助学解困中心根据用工单位已付给学生的勤工助学岗位工资以及考核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发放金额最高限额为700元。具体名单和金额12月10日左右向用工部门公布。

    三、春节(寒衣)补助

    各学区要借助校讯通、宣传栏等途径通知学生酌情申请春节寒衣补助,并深入学生了解情况,确保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回家过春节、购买御寒冬衣;要根据已给予的资助情况、学生申请理由等认真审核材料。申请截止日期为12月2日。

    学生申请春节寒衣补助流程在学工系统进行。申请流程:学工系统—学生资助—学生资助申请—春节寒衣补助填写完整并保存提交。

    超豪学区补充通知:

    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酌情申请春节寒衣补助,并于11月28日15:00前在“学工系统-学生资助-学生资助申请-春节寒衣补助”中申请并提交(请务必如实填写申请理由,写明家庭情况),逾期不审,并提前准备好证明材料电子版本待审核。

    另请确保学工系统中填写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号无误。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下学期初勤工助学上岗时间。教室卫生管理岗位人员(包括教室卫生保洁员、教室卫生监督员与教室卫生总负责人)从下学期第三周周一开始上岗工作,前二周由后勤集团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教室卫生打扫;其他勤工助学岗位工作起始日期由用工单位和学生沟通确定。

                                     

    学生处助学解困中心联系方式:雷霞,86596030(6030)。

                                               学生处

    2016年11月22日

上一篇:关于新学期初临时困难补助与校内勤工助学的通知
下一篇:超豪学区奖学金加分明细项目(2015.4.15修改版)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超豪学区(E区)

    • 电话:+86-577-86595068

    • 邮编:325035 Powered by SiteServer CMS

    • 浙ICP备070068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