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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豪学区团工委学生会超豪之星评选制度

发布日期:2016-06-11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次

    超豪学区团工委学生会超豪之星评选制度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超豪学区特制定此制度来评选超豪学区超豪之星。

    一、考核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所属超豪学区团工委学生会的成员(干事为主),值班情况良好,积极参加各类活动、热心社会工作的学生。

    二、考核评选标准  

    平时表现考核评分包含辅导老师意见、主席团投票及部长投票、出勤考核统计。其中主要包括主席团和部长投票(50%),活动出勤情况(包括值班)(50%),其他活动等工作表现。最终选出5人为“超豪之星”。

    投票分数=得票数*100/有效票数

    活动出勤分数=50-3*(总全体活动次数-参加全体活动的次数)

    其他活动一次加1-2分;全体活动旷一次,总分扣3分;值班无故缺勤一次扣2分。

    三、评选方式

    评选表彰活动第二个月初开始,评选上一个月的超豪之星,超豪之星候选人上台演讲不超过2分钟,由民主评选产生。主席团和部长共同推选方式进行评选,结合指导老师的意见。学区团学要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按照评选标准,严把由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实事求是,不搞人为“拔高”,努力做到公正、公平。

    四、为表扬团学优秀成员,辅导老师会参考主席团、部长等意见,为优秀成员优先推荐参加学区党校。

    五、本制度由超豪学区团工委学生会负责解释。

    六、该制度自文件颁布日起生效。




    超豪学区团工委学生会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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