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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豪学区团工委学生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6-06-11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次

    超豪学区团工委学生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和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办法规定如下:


    一、被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递交了入党申请书3个月以上;

    2、在团学工作满一年,工作认真负责,未出现较大差错;

    3、积极参加学校、学区、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起到较好带头作用;

    4、成绩智育排在班级前50%;

    5、学习态度认真,工作积极,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强的上进心;

    6、个人卫生、寝室卫生均为优秀;

    6、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2、大学期间,获市、校、院/学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的;

    3、获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学金以及外设奖学金的;

    4、在团学工作中有特殊贡献,为团学争得荣誉的;

    5、在科研竞赛、文体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或为学校、学区争得荣誉的;

    6、所在寝室获星级寝室的;

    7、做好人、好事,受到通报表扬的;

    8、有其他突出表现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学期不得被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

    1、有旷课现象者或无故迟到/早退二次(包括两次)以上者;

    2、成绩挂科者;

    3. 做有损学校、学区的行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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