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豪学区团工委学生会会议制度
为规范会议程序,明确会议任务,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提高效率,促进各单位工作的协调,特制定此条例。
一、此条例适用于主席团办公例会、学生会全委会、部门办公例会等。除了部门办公例会不直接管理外,组织中心负责管理学生会的其他所有会议。
二、主席团例会每周五下午召开,由辅导员老师及主席团成员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由团副和主席负责主持;部门会议,由主席团主持召开,两星期一次,在周四晚18:30召开;各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组织主持,在每周召开,形式自定。每次会议都要在会议记录本上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前进行汇报。
三、会议召开前,必须确定好时间以及申请好会议室,并通知所有与会人员。召开会议部门需提前准备好会议提纲、发言稿等资料以便会议精简有序。
四、会议召开前,办公室做好签到工作。部门内部会议由部长做好签到工作。所有应到人员必须准时出席会议,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者早退。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席者,应至少在会前半个小时向上一级请假,待上一级批准后方为准假,否则将被视为无故缺席。
五、因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或者2个月请假次数超过2次者将予以劝退处理,凡迟到或者未能参加会议的人员会后须主动向会议主持人了解会议内容并执行会议所布置与本部门或本人有关的决议或任务。
六、会议进行中,与会者自觉将手机关机或调成振动、静音状态,如有重要电话,请在请示后出去接通,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会议中不能玩手机,因玩手机被提醒超过两次者将予以劝退。会议鼓励自由发言,但要严肃认真,切实有效,言简意赅。
七、学生工作各项会议须由会议负责人指定相关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及整理会议材料,会后由会议负责人审查后妥善保管,并于每月月末交至组织中心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