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豪学区团工委学生会评优制度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超豪学区特制定此制度来评选超豪学区优秀的学生干部。
一 、评选对象
超豪学区团工委学生会全体成员
二、 评选方法
1、参加团学集体活动出勤率达到80%以上,且期末考试成绩合格者具有评优资格。
2、结合全体活动和其他活动的出勤积极情况。
3、根据学校给予名额,经过团工委指导老师与主席团会议,确定名额分配。
干事评优环节:首先进行部门内评优,比较综合分数。综合分数=出勤情况(40%)+工作表现(60%),出勤情况由组织中心统计,工作表现由部门内部互评打分,(部长打分占50%),
第二步,集中各部门中分数最高者进行汇报式联评,由指导老师、主席团、部长组成评审团,确定入选校优、区优名额。
部长评优环节:由组织中心统计部长出勤情况等基本资料,参评部长进行联评,主席团、指导老师组成评审团。
主席团评优:根据名额,由主席团互评结合指导老师打分(指导老师分数占40%)
加分项目:
1、参加义务劳动,每次2分(在老师指导下服务学区活动1次2分)
2、获得“超豪之星”称号(发荣誉证书,每月评选一次,每次5人,3分/次,超豪之星评选在部长例会中联评)
3、团学活动贡献奖 (发荣誉证书,每次学区级活动结束时评选1-2人,2分/次,评选有活动负责部门负责人推荐,报主席团评选通过)
三、 本办法由超豪学区团工委学生会负责解释。
四、 该办法自文件颁布日起生效。
附:关于加分项目
一、“超豪之星”每月评选一次,名额全体学生会内部6人:
1、值班:不迟到早退、值班期间认真负责、值班记录认真。
2、参与学区组织的各类团学服务活动,表现积极。
3、会议:全勤、不迟到早退、无代签现象。
4、积极为学区及学区团学建设献言献策。
5、各部门部长推荐主席团召开全体部长会议讨论通过。
二、团学活动贡献奖
1、参加团学组织较大活动时,不辞劳苦,表现积极。
2、活动结束后自荐或部长推荐主席团和部长集体讨论决定。
超豪学区团工委学生会
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