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8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5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校预选的2018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再次公示和确认。
一、确认对象
我校按本科毕业生人数4%,专科毕业生人数3%预评的2018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我校2018届本科优秀毕业生为128人,专科省优秀毕业生为14人,合计:142人。
二、确认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确认办法和程序
1.名单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2018年1月24日
2.请各学区根据评选条件认真核对预评浙江省2018届优秀毕业生名单,如有修改于2018年1月24日前提交。
联系人:学生处刘老师 776031
学区柴老师 15058303880
温州大学2018届浙江省毕业生公示名单.xls
学生处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