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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志愿书格式要求

发布日期:2016-06-11 作者:管理员 来源: 编辑: 浏览次数: 次

    入党志愿书格式要求

    填写前, 支部负责人应将《入党志愿书》中各栏目如何填写向本人解释清楚, 指导申请人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一般由本人填写,不得任意涂改。 

    填写《入党志愿书》是党组织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时必须履行的手续。填写《入党志愿书》要实事求是,按照表中所列项目准确填写。一般要求如下:

    (1)“姓名”一栏中“曾用名”应按使用先后顺序填写。

    (2)“籍贯”一栏是指本人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祖居与出生地不一致时,“籍贯”一般按其父亲的“籍贯”填写。

    (3)“文化程度”一栏要按现有文化程度或技术专业水平填写。按学历填写的要写明毕业或肄业。

    (4)“现任职务”一栏是指发展对象现在实际担任的职务。没有职务的同志,只填个人职业。

    (5)填写“入党志愿”一栏时,首先要将自己对党的认识写清楚。对党的认识主要包括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纲领、宗旨、现阶段任务等的认识和理解。应当写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加入中国共产党,准备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党员等内容。

    (6)“本人经历”,包括个人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一般应从上小学开始,根据本人不同时期所从事的职业或担任的职务,分段填写。经历中的不同阶段应分别填写,并注明证明人。

    (7)填写“奖励或处分”一栏时,一般经过单位或上级领导机关批准表彰和奖励的,均可填入;有批准权限的领导机关或政法机关所作的组织处理或刑事判决,均作为处分填写。 

    (8)“家庭主要成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

    (9)“主要社会关系”一栏,主要填写在政治和经济上同本人联系密切或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等。

    (10)“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项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11)某些项目没有内容填写时,应注明“无”。

    (12)《入党志愿书》中由党组织、入党介绍人填写的项目,在按规定填写后,应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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